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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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4-11-24

生效日期:2015-03-01

修订日期:2019-03-24

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56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薄

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