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21-05-07 08:17:30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4-11-24
生效日期:2015-03-01
修订日期:2019-03-24
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56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薄
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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