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会见、审理阶段的刑事辩护。
多年来,孙俊平律师承办众多重大经济犯罪及其他案件,熟悉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判流程,有独到辩护经验与技巧,对刑事犯罪案件法律法规有深入了解。多年工作过程中, 积累了广泛深厚的公、检、法政法资源,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秀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一) 在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 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 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
- 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 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三)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 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 调查和收集证据;
- 出庭准备;
- 参加法庭调查;
- 参加法庭辩论;
- 休庭后工作。
(四) 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 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 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 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 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 出庭准备;
- 参加法庭调查;
- 参加法庭辩论;
- 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五)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六)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 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 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七)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 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 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