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办借贷案,感恩帮扶送锦旗!

2018-02-09 17:03:14 来源:孙俊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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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先生的朋友借了自己的一大笔钱,约定了年前归还,冯先生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朋友讨要借款,却发现朋友突然下落不明。万般无奈,冯先生联系到孙俊平律师,孙俊平律师了解详细的案情之后,首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借款夫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立即联系冯先生,将借款如数的奉还。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借债人下落不明等问题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

马上过年,北京的冯先生就遇上了这类的麻烦事,原来自己的朋友借了自己的一大笔钱,约定了年前1月初的时候归还,冯先生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借债人讨要借款,却发现借债的夫妻都联系不上了,突然下落不明。冯先生预感借债夫妻明知故犯,故意拖延不还欠款,自己钱可能要打水漂。

冯先生万般无奈之下,联系到信凯律所的孙俊平主任,孙俊平主任了解详细的案情之后,首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希望通过法院立案后公告传唤联系到借款夫妻,在不正式开庭审理的情况下能够将借款要回。果然,法院在立案后,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借款夫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立即联系冯先生,将借款如数的奉还。事情办理清楚以后,孙俊平主任申请撤销了对借款夫妻的借贷案件诉讼。

因为案件处理及时,欠款顺利追回,冯先生说不出的感激,特意带着闺女来到信凯亲手将特制的锦旗送到孙俊平律师手中,皆大欢喜,冯先生一家也能高高兴兴的过个新年了。

冯先生特意带着闺女来到信凯亲手将特制的锦旗送到孙俊平律师手中
冯先生特意带着闺女来到信凯亲手将特制的锦旗送到孙俊平律师手中

生活中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出借人大多也是无可奈何,结合个案,针对借款人下落不明、以老赖的方式逃债等情况,孙俊平主任律师给出如下建议: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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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俊平律师

孙俊平律师

孙俊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在诉讼及非诉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服务经验。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较高的办案业务技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了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深受广大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的信赖。

1369115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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